2021年U系列田径联赛(四川赛区)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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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都区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一中 四、运营单位 四川起跑点体育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1年8月6日-8日 (二)比赛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新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新都区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四川体育职业学院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一中

四、运营单位

  四川起跑点体育运动发展有限公司

五、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1年8月6日-8日

  (二)比赛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一中

六、参加单位

  四川省内的国家田径单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田径项目)、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省内各相关学校,省田径协会注册俱乐部。

  不可跨省参赛。

七、竞赛项目

  (一)U20年龄(高中组):基础体能十项(测3项)+单项

  1.基础体能:垂直纵跳、30米跑、立定跳远。

  2.单项:

  (1)男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0.990米)、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

  (2)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

  (二)U18年龄:基础体能十项(测3项)+单项

  1.基础体能:垂直纵跳、30米跑、立定跳远。

  2.单项:

  (1)男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0.914米)、400米栏(0.84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

  (2)女子(1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0.762米)、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

八、参赛办法

  (一)应中国田径协会及疫情防控情况要求,赛事报名人数不超过600人/场,额满为止。

  (二)各参赛单位限报15名运动员、1-3名教练员,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每个单位每项报3人。

  (四)运动员资格

  参赛运动员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赛。

  1. 根据国家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以及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赛事活动专项整顿治理领导机构及专项工作机制》文件精神,为加强田径青少年赛事安全防控,以及疫情防控的需要,2021年U系列田径联赛(四川赛区)运动员仅限本省运动员参赛,不得跨省。

  2.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学生、注册运动员、集训运动员。

  3.参赛运动员年龄规定:

  U18男、女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U20男、女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4.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并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赛区和往返途中);同时按要求提供本人出发地报到前7日内(含报到日)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九、竞赛办法

  (一)按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二)本次比赛所有参赛运动员须进行体能测试,未完成体能测试的运动员单项成绩不进行认证,具体测试内容、方法及评分标准见《体能测试项目及要求》。

  (三)比赛检录时,运动员须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比赛场地器材和设备须经中国田径协会相关规定进行认定之后方可使用。

  (五)凡违反体育道德或有不正当行为者,将取消所有后继比赛项目的比赛资格。

  (六)径赛项目短跑采取预赛+决赛,中长跑直接决赛;田赛项目原则上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分组决赛,按比赛成绩进行名次录取。

  (七)比赛时运动员须着印有本单位队名的统一服装,必须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要求,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八)严禁使用兴奋剂及违禁手段,比赛期间将对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赛事期间组委会将安排反兴奋剂宣传教育等课程或活动。

  (九)比赛前1天召开技术会议,宣布竞赛有关事宜。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参加本次 U系列田径联赛且涉及运动等级达标的运动员,由当地运动等级审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按照当地运动等级达标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比赛不设置团体总分奖项;各单项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赛人数不足9人的项目,按实际参赛人数递减1名录取名次;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取消该项比赛。

  (三)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成绩证书。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竞赛规程和主办方要求通过“四川田径”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各参赛单位下载参赛《单位报名表》和《运动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所有报名材料(《参赛单位报名表》盖章扫描件、《运动员报名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参赛单位参赛服装照片、运动员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peng@kipoo.club。

  网上报名于7月16日开启,7月25日(或报名人数满600人)截止,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再受理。参赛单位将《单位报名表》和《运动员报名表》纸质版盖章原件于7月31日前邮寄至四川省田径协会。邮寄信息: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16号四川省田径协会,杨佳晨(收),电话:18117814492。

  (二)各参赛队于比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须交验运动员的以下证明方可参赛(具体报道时间和地点见补充通知):

  1.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比赛前 30 天以内);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单据复印件);

  3.7日内(含报到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健康码和行程码;

  4.运动员学籍证明、俱乐部证明或在训证明(加盖公章);

  5.教练员学校在职证明、俱乐部在职证明(加盖公章);

  6.二代身份证原件;

  7.反兴奋剂承诺书;

  8.个人参赛承诺书(运动员、教练员)。

十二、资格审查

  (一)组委会设立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赛。

  (二)为了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在报名后发现并查实有运动员弄虚作假、违犯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该队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名次,并进行通报。

十三、报名及食宿费用

  (一)遵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U系列田径比赛报名费标准的通知》(田协字〔2020〕314号)的规定执行(附件1)。

  (二)食宿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补充通知另行发布;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组委会统一安排参赛运动员集中住宿,统一就餐。

十四、赛事代表

  中国田径协会选派1名赛事监督和1-3名赛事裁判参与和监督赛事的组织工作。其他裁判员由四川省田径协会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版《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选派,报中国田径协会备案。

十五、参赛管理

  (一)各参赛队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纪律,实行教练负责制。

  (二)各参赛队教练员和运动员均须与大会组委会签署参赛承诺书,在比赛期间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参赛队教练员须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赛运动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各参赛队须加强赛风赛纪和反兴剂的教育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各项纪律规定,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发生。

  (五)各参赛队如对竞赛结果或裁判判罚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诉。

十六、疫情防控

  (一)全体参赛和办赛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组委会《疫情防控指南》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如有违反,立即取消参赛资格,驱离赛区。

  (二)如需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所有。

附件:中国田径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U系列田径比赛报名费标准的通知
 

2021年U系列田径联赛(四川赛区)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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