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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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401/2019-2165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发电〔2019〕1号 公开日期: 2019-05-2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9〕

索引号:   002489401/2019-2165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发电〔2019〕1号   公开日期:   2019-05-2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杭政办发电〔2019〕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9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以下统称“两考”)工作,根据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两考”工作重要意义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两考”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崇高。6月,全市将有4.92万名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约5.8万名考生参加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两考”是国家的基本教育制度,也是教育领域具有政治意义和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各级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

按照“属地管理”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两考”各项工作。

二、全力确保“两考”平稳有序进行

今年高考时间为6月7日—8日(星期五至星期六);中考时间为6月15日—16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学考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星期六至星期一);2020年1月的学考选考具体时间和考点安排另行通知。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保障“两考”安全,确保今年“两考”平稳、有序进行。公安、生态环境、保密、城管、市场监管、无线电管理、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在“两考”期间要派员到市教育考试院联合值班,其他有关部门在“两考”期间也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三、严格落实“两考”安全保密责任

安全保密是“两考”工作的第一要务。各级和有关部门要把安全保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试的各项保密措施,做到全程管理,确保不失密、不泄密,坚决维护教育考试的权威性和公平公正性。特别要紧盯关键环节和领域,消除隐患,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要组织专门力量,考前对试卷保密室、涉考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涉考保密工作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完善应急措施,落实问责制度,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优化提升“两考”宣传服务工作

“两考”是体现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民生工程,各级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优质服务切实提升广大考生的获得感。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卫生防疫、防暑降温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综合保障,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宣传、教育等部门及新闻媒体要加强考试诚信教育,大力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有关涉考条款的宣传工作,强化正面宣传报道和教育引导,使涉考工作人员、考生充分认识到诚信考试的重要性,消除侥幸心理,树牢诚信观念。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考生创造安静、宽松、和谐的考试环境。

五、协同推进“两考”各项工作落实

“两考”的组织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和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坚持和完善政府领导、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2019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担负起“两考”管理的全面责任,共同做好“两考”各项保障工作。

(一)教育部门。

负责招生考试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层层落实考试管理工作责任制;会同保密、公安等部门,对各考区保密室、涉考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加强考点建设、队伍建设,做好涉考保密人员、巡视员的选聘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考点学校做好考试诚信教育,加强对《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法》涉考相关条例的学习教育,强化法纪警示教育;制定偶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宣传部门。

指导协调相关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面宣传国家教育考试政策;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根据《刑法修正案(九)》与《教育法》涉考相关条款,加大对考风考纪及诚信考试的宣传力度,严把涉考、涉招宣传报道关,严禁炒作“两考状元”及升学率,为招生考试营造正面、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研判,重点管理网上各类影响考试安全的信息。如发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按有关政策和口径,协助教育部门共同做好对外宣传。

(三)公安部门。

做好各区、县(市)试卷保密室的值守工作;协助做好“两考”命题点、试卷扫描和阅卷点的值守等相关保障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试卷押运工作,落实送卷车辆与“110”指挥中心的联动,妥善处置试卷运送途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确保试卷运送安全;负责考点学校周围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考点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和治安检查,制定并落实反恐防暴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虚拟领域管控,净化网络环境;对涉嫌违法犯罪,尤其是涉嫌违反《刑法修正案(九)》与《教育法》相关条款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消防救援部门。

配合教育部门督查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对试卷保密室和考点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考试期间突发火灾应急预案;考试期间,消防车辆尽可能只亮警灯、不鸣警报。

(五)公安交警部门。

加强考点周边交通疏导,维护考点周边良好交通秩序,确保考试工作用车畅通行驶;做好考点学校附近临时停车点增设和应急出租车停靠点安排等工作;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考点周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及时发现、查处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发试卷运送车辆特别通行证,保证考试期间各类涉考车辆通行。

(六)保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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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指导全市招生考试保密工作,依法加强保密监督管理。考前对各考区招考机构试卷保密室等硬件设施进行专项检查、验收,督促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落实,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为区、县(市)试卷运送车辆提供免检证明;严格试卷印制、运送、交接、保管等重点环节保密管控,协助公安和无线电管理部门查处利用高科技手段窃取试卷内容的案件,做好对泄密和严重违规问题的技术核查、密级认定、责任认定和补救整改等工作,确保不发生考题泄露、考卷丢失被盗事件;协助处置考试保密工作中其他徇私舞弊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有关涉密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加强保密提醒。

(七)生态环境部门。

“两考”前发布加强“两考”期间环境噪音管理工作的通告,加强对考点周边噪音源和环境的监控整治,合理引导错时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告诫通知,限期整改;考试期间,加强对考点学校周边的巡查,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环境噪音事件,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八)卫生健康部门。

负责做好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并协助做好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考前、考中的疫情研判,做好疫情防范工作,防止重大疫情发生;制定并落实考试期间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考点学校周边医院开设考生“绿色通道”,方便考生就诊。

(九)城管部门。

对考点学校周边无证、占道经营的摊贩及人行道停车等问题进行集中综合治理;在考点学校附近临时增设停车点,方便考生接送车辆的停放;考试期间,洒水车不播放音乐;会同生态环境、城建等部门对环境和噪音等问题进行联合执法。

(十)通信、无线电管理部门。

防范和打击利用信息通信网络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的行为,清理整顿发布虚假有害及诈骗信息的网站;对重点地区和考点开展专项电磁环境监测,发现可疑信号源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识别、压制、阻断、测向和定位;对非法设立电台或无线信号发射装置、未经审批擅自使用频率的,依法予以查处,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以及依法做好打击销售作弊器材相关工作;及时跟踪和掌握利用信息通信技术进行考试作弊的新情况、新动向,制定专项工作预案,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

(十一)电力部门。

考前对考点学校外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专项检查,排除供电安全隐患;做好考点等涉考场所的双向供电设施建设,确保考试、中考试卷扫描、阅卷期间相关场所正常供电;制定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电力突发事件(非双向供电考点学校应安排应急供电车)。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

会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销售考试作弊器材”专项检查行动,净化考试环境;对学校食堂、商店以及周边饭店、宾馆等场所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饮食安全,防止重大疫情、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

(十三)文广旅游部门。

依法管理广播影视、报刊、网络宣传工作;做好文化娱乐场所噪音的查处工作,为考生创造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

(十四)城建部门。

依法监督城市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协调全市道路、河道、排水、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建设工程施工对考试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十五)交通运输部门。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试期间内河航道禁鸣;倡导出租车企业为考生出行提供爱心服务。

(十六)信访部门。

做好各类涉考投诉受理工作,及时将有关投诉转相关部门处理;对考试期间采取的各种临时性措施可能给市民带来的不便,做好相关解释工作,争取市民群众的支持理解。

(十七)城投集团。

考前对考点学校的燃气、自来水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试期间正常的供气、供水;落实公交车在考点学校周边改为人工报站事宜;做好位置较偏考点学校的公交运输保障工作。

(十八)地铁集团。

合理安排地铁施工,把对周边考点学校和居民的噪音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考试期间地铁正常运行,方便考生出行。

(十九)气象部门。

做好考试期间的天气预报,特别是极端天气气象预报工作,及时通告教育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告知广大考生、家长。

(二十)空军94973部队。

安排飞行训练尽可能避开“两考”时间;6月8日15:00—17:00的高考外语(含听力)考试和6月16日13:30—15:10的中考英语(含听力)考试期间,2020年1月(具体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的高考(学考选考)外语(含听力)考试期间,无特殊任务应停止飞行。

(二十一)杭州联通公司。

加强对标准化考点建设的技术支撑,考前派技术人员到当地指挥中心和各标准化考点学校检查网上巡查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考试期间,派技术人员到指挥中心和各标准化考点学校值班,提供技术保障服务,确保网上巡查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二十二)各区、县(市)政府。

加强本考区内“两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切实落实辖区内相关学校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等属地责任,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考前对辖区内考点考务、保密、安保、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学校做好考试的各项组织工作、监考教师的选派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以及考试期间的试卷保密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岗、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考试期间与公安、交警、电力、卫生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协助做好考点学校内外的安全保障、交通疏导、电力保障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考点周边治安安全、交通顺畅。要安排巡视人员加强对考点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区县(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同时积极配合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门做好查处工作,确保本考区内“两考”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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