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暴利行业第三名殡葬业:黄泉路上要收费(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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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暴利行业第三名殡葬业:黄泉路上要收费(组图) 2004年02月27日09:52 新华网 主持人董倩:各位好,欢迎来到CCTV《央视论坛》。有媒体总结2003年中国内地十大暴利行业,前三名是房地产、中小学教育和殡葬。有一位在广西长期从事殡葬服务业的老板这样对记


十大暴利行业第三名殡葬业:黄泉路上要收费(组图)
 
2004年02月27日09:52 新华网  
 

十大暴利行业第三名殡葬业:黄泉路上要收费(组图)

 
 
  主持人董倩:各位好,欢迎来到CCTV《央视论坛》。有媒体总结2003年中国内地十大暴利行业,前三名是房地产、中小学教育和殡葬。有一位在广西长期从事殡葬服务业的老板这样对记者说,别看我们这行名声挺难听的,但是死人的钱真是好赚,一般的利润都能够保证在300%左右,如果做得好可以达到1000%甚至2000%。殡葬行业的暴利已经到达了这种程度。今天我们就谈论一下这个话题。演播室请到的是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的王前虎主任,还有社科院的樊平先生。

  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排行,有人说其实殡葬业的排行应该再往前一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樊平:做这种题目很有意思,一般业内人士不愿出面,我推荐了一些专业搞这个的,他们有长期的工作经历,也是业内中人,他们反而不愿意出面,因为这个知识很不容易被公众所了解。他们认为如果按人均业绩的话,可能要超过房地产。

  主持人:前一段时间有一位姓刘的先生在广州给他父亲刚刚出完了丧事,我们看他是怎么花钱的。棺材费1600块钱,寿衣费1200块钱,骨灰盒费2100块钱,灵堂布置费2800,告别厅租金380,爱心鲜花圈1860,灵堂服务费300,还有化妆费、穿衣费、停尸费、火化费,项目繁多,共花费三万多块钱。这是在殡仪馆花的钱,然后他得尽孝,还得给他父亲买一块墓地,这块墓地我给你们念念,有什么名目。有地价31800块钱,管理费4000,服务费410,安葬费650,建坟费8200,刻字费900,金箔费1800,还有明冢费、资相费,一共是52000多块钱。前后办这个丧事花了十万多块钱。后来刘先生就说,好在我还有点家底,我还能为我老父亲把这笔钱拿出来,那要没这笔家底的人呢,我家里难道连人都死不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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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前虎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王:前两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做过专项调查,发现你刚才所说的一句话,叫做死不起人,确确实实是现在广大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一个问题,也是从无奈之中总结出的一句话。

  樊:我特意做了一些调查,学校有分向殡葬行业的服务人员,在(20世纪)80年代是很多人不愿意去的,也就是90年代中期以后,就业压力传导下来,有一部分人选择了这个行业,也恰恰从90年代中期以后这个行业的暴利开始形成。

  王:我还有一种想法,你刚才是说它获取的利润非常高。获取利润高是不是就是违法?这个不能认定。如果你是高科技含量的产品,或者说你提供的服务和商品价值非常高,但是成本非常低,这也是一种合法的收入和合法的盈利。现在的问题在哪儿呢?在于殡葬行业现在都是挂在民政一条线上的,别人可能是进不来,这样的话实际上应该说是独家经营,像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之后,他们发现这种殡葬所花费的费用,很多都是经营者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应该说是类似于吃拿卡要,哄抬物价,然后从消费者那儿剥夺了大量,我们用一个形容词,应该说是不义之财。

  主持人:刚才我举那个例子,十万块钱,那是叫不义之财。那如果按照正常,应该是多少钱?

  王:正常的实际上从我们看市场上的价格和殡仪馆或者火葬场里卖的东西基本上是1:3。

  主持人:这是一个基本的比例。

  王:就是基本比例。这个基本比例实际上很能说明问题。卖的比如说300块钱的东西,实际上在市场中100块钱就可以买下来。仅仅是利用你毫无选择的自然垄断的这种环境,使消费者不得不花高价买它的东西。

  樊:我觉得这个部门应该说是暴利是很厉害的。但是问题是很难形成一种公众的众怒,很难在同一个时间。因为第一人去世是必然的,第二,这种消费是刚性的。第三,时间有一个很严格的限制,再有一个,从民族的文化,消费心理上,忠孝伦理上,对这个也很在意。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客观上我觉得可能把它的负面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给掩盖了,或者说削弱了。

  王:红白喜事是中国人传统的一种观念上,不愿在这个时间去闹不愉快。他就抓住你这种心理,这是从心理上。从环境上来讲,在这种环境下你没得选择,你只能被逼无奈,被动地从他给你提供的这些里头,你去任选其一。而这种任选,实际上你的选择权依然是被剥夺的。因为那个地方的价格比市场高那么多,你明明知道你被宰了,但你还是不能不买,总不能骨灰烧完了不装骨灰盒。你要是在外面买了,据吉林省消协的调查,你在外面买的骨灰盒,你带进去,他不给你装骨灰,怎么办?你还是没有选择。

  主持人:您说的这个事不仅在吉林省,我们拿到的资料,在浙江省,还有在湖南省长沙市都是有这样的情况,你只能买殡仪馆提供的骨灰盒,虽然我提供的品种很多,三、四十种,但价钱普遍都是在一两千块钱,几百块钱的也有,甚至也有几十块钱的,但是不卖给你。

  樊:这里头内藏的现象,有一个逻辑链条在起作用。按咱们国家规定,民政部门规定,殡仪馆的建设设施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民政部门审批的。但是并没有说殡葬用品所有都是必须由殡仪馆来统一经营。恰恰在这个方面由此延伸,形成一个口径,我以你是否最后能够妥善地办理事情为要挟,为借口,为一个卡子,所有的延伸物品、延伸服务做高收费,这个形成一个收费特别奇怪的现象。而且我觉得如果说这是市场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应该针对不同的用户,不同的消费水平,有市场的区分,有档次区分,而一般的情况是没有,只有就高不就低,而且是越鼓励好像炫耀性的、铺张性的消费,但这种消费又不是死者家人能够选择的,这样客观就把价格抬上去了。

十大暴利行业第三名殡葬业:黄泉路上要收费(组图)

 
 
樊 平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王:火化,应该说是一种文明的举措。但是恰恰是这种文明的殡葬方式,被一些垄断经营,获许特许经营的这种企业,拿来作为收敛这些不义之财,乱加价的一种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消费者一个一个去找它论理,肯定你是不会胜的。消费者也不可能说联合起来跟它论理,谁也不愿到那个场合再进去,它不像一些娱乐场所,或者是公园。

  主持人:非常特殊。

  王:非常特殊。如果从事殡葬业的经营者没有一种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商业道德观,他就会运用让你无法选择的环境,他自己独家经营的优势地位,想方设法从你这儿敛取越来越多,无止境的财富。

  主持人:在一些大医院旁边也有一些寿衣店或者花圈店,也有这种情况。可是我们经常能够从新闻里看到的是民政部门去执法,比如它要检查一些像这样的小店,经营殡葬用品的小店,看看他们是不是经营的是合法范围。但合法范围的经营是谁来定的?还是民政部门来定的。这是不公平的。

  王:并且它对自己的殡仪馆或者火化场可能还有一个隶属关系,比如是不是民政局的直属企业或者事业单位。这种隶属关系,实际上里面还有一个经济关系在里面,经济利益在里头。这种经济隶属关系,必然导致这个行业经营的不公平,它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就跟前两年的民航业一样,当民航企业和民航总局的隶属关系、产权关系、管理关系和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如果不给它理清了,必然就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地保护。它分离了,组建了三大航空运输企业和四个地方航空公司,以及油料公司等等,就把它剥离出来了,现在行政机关真正处在一个经济警察的位置上,这样竞争起来就是一种良性的、有序的。给社会,给企业,给广大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个公平的待遇。

  樊:从行业内部来说,这些行业的人员,我觉得应该说是很辛苦的,他们有很多内部的行规,比如说这个行业内部的人,不是说第一线的服务人员,而且包括领导,包括行政管理人员,过年是不向外拜年的,也不能串门。这部分人的收入应该比一般行业应该说高,我觉得一个方面是他们辛苦的所得。再一方面,也是对特有的行业性牺牲的一些补偿,这些方面我觉得都是可以的。问题是造成这种暴利的现象,更高的利益流向哪儿了?流向上级管理部门。在这个意义上你会发现,地方政府就把民政部的殡葬业作为一个企业来办,作为高收费的企业来办。

  主持人:我给两位念一下,民政部有一个行业管理办法,殡葬事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里面第二章第五条规定,殡葬事业单位应该经办多种殡葬服务项目,增收节支,收入稳定,经费自己有余的单位,除了更新改造基金,留归本单位外,其余部分实行殡葬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盈余分成制。那就是说我赚多少,我们和上级部门是有一个分成比例的,多赚多分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怎么能够指望上级主管部门能够有效地把乱收费制止住呢?

  王: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实际上是靠财政支持的。如果靠企业的收入分成,肯定不能保持公正,因此,肯定不符合现在的行政机构改革的方向。我估计这个文件可能是很老了。但是它也说明了一个问题,殡葬行业,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旧貌难改新颜,而且老百姓怨声载道,很多问题得不到及时地纠正,估计就是跟利益的牵扯有密切的关系。

  主持人:还有殡仪服务本身是一个社会公益事业,不应该上级主管部门把殡仪事业当做一个企业去经营吧。

  樊:并不是说这个行业不允许有盈利部门的存在,我们要特别提醒一下,非盈利部门并不是说不盈利部门,而是说不以盈利为目的,它还要维护它的成本,要能够可持续经营。如果再把它作为一个纯的,就是应用的是公共部门的管理机制,垄断,对外报的是非盈利,而实际上作为一个暴利部门,这种矛盾现象是形成这种现状的根本原因。对公共部门,要防止作为一个企业来看。公益部门的生产,首先是为人民服务的,是解决人民群众需求弹性,变化弹性很小的这些事物。否则按现在这种高收费的规则,可以把所有的火车都换上每节车厢两个人的高级铺,只有这样的车厢,这样的话其实是遏制了市场,也是遏制了社会需求。

  王:但是你把一节火车安两个座,消费者可以不坐火车,因为他还有别的选择,我可以坐飞机,坐汽车。但是火葬场怎么选择?没的选择,不到火葬场,能够把去世的人怎么处理。

  主持人:樊先生提出一个观点,因为我们大家都觉得殡葬行业从业人员有一定的奉献精神在里面,是不是能够因为他这种特殊的职业,他所付出的特殊的精力,所以我们可以容忍这种暴利在里面?

  王:不是容忍暴利,对特殊行业,比如航天员给他的工资更高,没有人反对,因为它是特殊的、风险很大的行业。同样在殡葬行业中,比如火化工,还有给死者美容、整容的这些人员,需要一些技巧,需要方方面面的知识。再有殡葬行业在社会上,作为亲朋好友等等,可能也受这个行业的影响,对他的心理,交往圈都有些影响,给他的收入基数,把它定高一点,我觉得社会上没有任何人反对。关键是你又运用了行政的力量去独家经营,然后你又说是公用事业单位也好,还是什么样的单位也好,又是针对这个行业的特点,针对消费者到这个场所之后,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你不给人家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在损害消费者的这三项法定权利的基础上,你获取的那块利润,我觉得这是违法的,这是不公平的。如果你能够保证消费者的这三项权利不受侵害,你挣得再高我觉得没有问题。就像飞机有公务舱,有经济舱一样,你可以去坐经济舱,为了便宜,你也可以为了舒适去选择公务舱,但是你得给人家一个选择。

  主持人:对于民政部门来说,多少年以来把殡葬行业当做企业去经营,得到好处了,可以依照他们的分成,可以分奖金、盖房子。现在让它把这个利益给它割断,不容易。

  王:太痛苦了。

  主持人:所以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王:我觉得可能最终的解决还是在于殡葬业的改革,首先将它从行政的事业单位这种体制下剥离出来,让它独立地承担自己的法定的责任,承担一个经济主体的责任。同时,允许它特许经营的同时,要给它定规矩,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按照国家的哪条法律,你这个程序必须怎么样的。第二,一定要把行政的这块和企业的这块,要剥离开,行政就是行政,民政部门是监督的,应该是一个警察,你不应该在这里头有任何利益的牵扯。

  樊:所以我觉得人民代表大会,我们的各种咨询机构、审计机构,专家系统要介入,尤其是在丧葬这种事上,有的地方不是说吗,你交多少钱,给你用几号柴油,交的钱少,用的柴油点着了,点到一半灭了,怎么办,问你。所以第三部门,我们代表社会的公益群体,公益部门,比如说人大部门,审计部门,这种监督对于公众定期发布信息,这种非常必要,公共部门能够健康地成长,第三部门的监督是它得以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

  王:事业性的收费,公益性的收费,只要涉及重大的,或者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就要履行价格听政。价格法不是仅仅给铁路或者民航制定的,它包括符合条件、要件的这些企业。殡葬行业从它的性质来看,应该是属于这一类的,因为殡葬行业不可能让所有的,只要愿意投资就可以开这个行业的,因为等于是把一个肉体变成了一堆骨灰,这是不可逆的,这里头就有可能如果不严加控制,会不会有一些不法分子把实际上没死的人通过合法的方式消灭掉了,从社会治安的角度,从规范行业角度,严格审批程序,认定资质,我觉得这是必要的。但是一些关键环节把住了,其它的,比如说花圈、骨灰盒以及殡葬的其它那些附属用品,我认为这个市场可以开放,让它公平竞争。同时对最基本的殡葬收费项目,国家管起来,要么就国家定价,要么就国家指导价,不给这个行业,利用独占的优势去侵犯别人的利益,使这个行业在大的方面是规范的,在附属的这些服务,或者商品方面,让他有一个更大的选择余地,就是说没钱的人,收入少的人可以在那都得到满足,收入高的人依然可以得到满足。

  让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在这里得以实现。

  主持人:如果消费者协会能够多公布几次排名的话,对他们可能也是一种压力。

  王:对商业信誉的监督,我们想今年试着把它建立起来。建起来以后,比如在全国50个城市能够及时地将消费者投诉的数据能够汇起来,这样的话,可以随时对服务的行业,商品行业,一下数字就出来了。

  主持人:所以名声还是很重要的。

  王:但是有的时候是这样,如果此地只有我一家经营,再坏我也不在乎。像首都机场曾经候机楼内物价那么高,社会反映,你爱反映不反映,我照样卖高价,是不是?只好动用行政的力量,把它认定为这个场所是地理位置的垄断性,地理位置的垄断,因此它不像百货大楼西单商场那种意义上的生活日用品,因此它要进行价格听政。同时比如对首都机场汽车停车场的收费,原来一开始一个小时十块钱,合一天是240块钱,赶上三星级饭店的收费标准了,也是在各界呼吁下,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它制定了一个价格,这个价格就下来了。像这种情况不动用强制的力量不行。

  樊:我倒是觉得从民政部门主管殡葬,这个原则我觉得还是不改为好,因为尸体有很多特殊的原因,社会有很多原则。单靠市场经济是难以解决的。但是我觉得在这个方面要制止高价,在政府管理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招投标体制,在保证质量,保证公共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招投标,你认为这个价格你承受不了,看看是不是社会上有别的单位,别的人,别的企业认为这个价格可以接受,同时又在政府对于服务质量进行严格监管的条件下,在这几个力量的相互作用下会达到一个平衡,会回归到它的本位。

  主持人:一个行业一旦被垄断,就很容易产生暴利,而一旦尝到了暴利的甜头,就不愿意轻易从垄断中退出。要想从根本上建立公平的殡葬市场的经济秩序,作为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的民政部门,应该是重新考虑自己定位的时候了。

  感谢收看今天的节目。再见。(来源: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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