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人民银行消保局马绍刚: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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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新金融联盟召开了“数据合规应用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研讨会。会上,工商银行首席技术官吕仲涛、招商银行(600036,股吧)首席信息官江朝阳、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发表了主旨演讲。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人民银行消保局副局长马绍刚、中

5月30日,新金融联盟召开了“数据合规应用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研讨会。会上,工商银行首席技术官吕仲涛、招商银行(600036,股吧)首席信息官江朝阳、百行征信副总裁刘鹏鹏发表了主旨演讲。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谢丹、人民银行消保局副局长马绍刚、中国互金协会秘书长陆书春做了精彩点评。另有49家银行、39家金融科技的172位代表通过线上线下参会。

与会嘉宾围绕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会议由新金融联盟秘书长吴雨珊主持。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提供学术支持。(详见→研讨 | 数据融合共享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如何兼顾?“匿名技术”或为良方)

以下为马绍刚发言全文。

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文 | 马绍刚

原创 | 人民银行消保局马绍刚: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研讨会现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我国已经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个人数据的获取在当前技术手段下变得非常便捷,在个人数据使用过程中,如何保障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

平台数据安全的几个典型问题

近期,消保局通过对互联网平台数据安全的梳理和研究,发现存在着几类问题。

一、通过授权条款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需按照数据收集知情同意的要求。在此过程中,一方面,平台要求消费者授权平台收集数据,但相关的合同内容,繁多复杂,消费者难以通读全部条款或完全理解术语含义,因而对授权具体范围并不清楚。另一方面,即便消费者不同意平台收集使用个人部分数据,也必须在“全部接受”与“全部不接受”中二选一,迫使消费者只能选择全部接受。

二、过度收集与业务开展无关的数据。平台在用户协议中,频繁强调数据收集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数据全方位覆盖了身份信息、交易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履约信息、诉讼信息等。部分还收集消费者购物信息、浏览或搜索行为、消费水平等数据。在数据收集方面,自由裁量权权益过大,没有充分保障消费者自由选择的权利。

三、内部数据管理不透明,跨行业跨主体使用消费者数据屡禁不止。一旦出现数据泄露极易造成风险链条式传播,同时也难以查出数据泄露的源头,致使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

四、对合作第三方收集使用消费者金融数据的监测、管理不到位。现在平台上有很多第三方的小程序等等,如何加强对第三方的管理确实也是非常重要的。

新型算法风险显现

此外,消保局围绕着数据安全问题,对平台算法风险也进行了分析。当前以算法为核心驱动的金融科技产品不断涌现,算法固有的缺陷与金融本身的逻辑发生耦合,正在形成新的算法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

一、算法趋同。算法加剧了金融波动的双向性,导致金融市场价格波动指数放大,增强了信贷市场和证券市场顺周期性。

二、算法歧视。侵害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直接导致歧视女性等不公正现象。

三、算法编织的“信息茧房”限制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加深了平台用户的“群体极化”,不利于金融消费者全方位掌握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尤其是风险信息和负面信息。

四、算法黑箱。阻断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同时,还能单向监视金融消费者金融行为,但金融消费者却无法穿透和监督平台企业。

五、算法绑架。通过优先推荐等方式,侵害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可能诱导金融消费者做出不理智的金融消费行为。

因此,我们建议要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明确金融管理部门的合法执法定位,明确算法治理的公平性原则、透明性原则、技术中立原则和可执行原则。现有金融框架监管下,强化法律规则的行权,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维度,构建算法披露、算法评价、后台直联、算法问责的有关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与金融教育

最后借此机会,介绍一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近几年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制度建设方面,2015年,消保局牵头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强化监管、推动自律等方面做出安排,并明确要求金融机构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

2016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专门设立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专章,从个人金融信息定义、收集原则、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等方面,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做出规定。

去年9月,人民银行顺利将原规范性文件升格为部门规章,并于1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规章在延续原实施办法中金融信息保护专章模式基础上,借鉴国内外良好经验,以实现保障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为目的,从信息数据收集披露告知使用管理存储与保密方面进行深度优化,这是我们在制度建设方面做的工作。

从2013年,人民银行每年都开展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数据安全为主要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相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近期还针对媒体曝光的个别金融机构涉嫌泄露非法买卖和对外提供消费者金融数据有关情况,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强化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

在金融教育方面,部署了各分支机构组织广大金融机构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不断增强老百姓(603883,股吧)的金融素养。强化广大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意识,提升金融消费者对自我保护、个人信息数据和防范诈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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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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