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商标案入选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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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2017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其中,“新华字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好声音”著作权侵

4月2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7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发布2017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其中,“新华字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国好声音”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老干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社会较为关注的案件入选。

北京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介绍,此次选取的案件不仅受到社会普遍关注,而且在法律适用上具有典型意义。相关案件的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定纷止争的同时,体现了司法裁判对社会发展的积极回应。

例如,“十大案例”中的“新华字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涉及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典型案例,兼具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利益平衡的多重难题。该案在给予“新华字典”未注册驰名商标保护的同时,注重平衡其与出版行业经营管理秩序、促进文化知识正确传播的关系,促使商标权利人更好地承担商品质量保障的法定义务和汉语言文字知识传播的社会责任,有利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与文化产业的发展。

杨柏勇强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明确规则的优势,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可预期性和导向性,是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客观要求。相关案例的评选,注重个案在明确裁判规则方面的价值,从而为当事人选择正确行为模式提供指引,也为知识产权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提供有益参考。例如“十大案例”中的“老干妈”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明确了经营者在其商品包装显著位置上将他人驰名商标作为描述商品特征的名称使用时,即使确实使用了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作为原料,但如果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并未成为行业常用原料、该驰名商标并未成为行业常用商品特征名称,则经营者对驰名商标的上述使用方式不具备正当性。且该使用行为会弱化该驰名商标告知消费者特定商品来源的能力,从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构成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正当权益的情形。

据了解,2017年北京市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在收案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结案数字再创历史新高。全市三级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1320件,同比增长43.1%;共审结37522件,同比增长38.7%。

杨柏勇表示,北京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地域和案件资源优势,坚持依法制裁各类侵害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大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力度,为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全面、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3号排行榜:“老干妈”商标案入选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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