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药妆”,防止化妆品陷入保健品式的混乱|荔枝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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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0 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再次明确中国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药妆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即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均属于违法行为。近日有媒体调查显示,目前线上电商大

禁止“药妆”,防止化妆品陷入保健品式的混乱|荔枝时评

  110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再次明确中国对于“药妆”“医学护肤品”“药妆品”概念的监管态度——即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均属于违法行为。近日有媒体调查显示,目前线上电商大多对“药妆”一词进行了屏蔽,但线下的很多促销员仍在用“药妆”的概念推销。

  国家药监局禁止“药妆”,有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

  不但是中国,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在法规层面均不存在“药妆品”的概念。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和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

  国家药监局重申对“药妆”的禁令,封死了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灰色区域,不让这两者交换“马甲”来唬弄人。对于药品,不能让其披上漂亮的化妆品马甲,从而以降低药品的标准,当作化妆品用;对于化妆品,不能让其披上药品的科学外衣,从而升格为有疗效的产品来忽悠人。

  近几年来,保健品市场经常爆出“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丑闻。保健品到底是药品还是食品?有没有疗效?这一点在商家营销中常常被模糊了边界,误导消费者,因而纠纷不断。而“药妆”与保健品有些相似,概念模糊不清,很难界定。是“药”还是“妆”?很容易被商家利用,成为夸大宣传的工具。在这种背景下,加强对“药妆”市场的管理,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禁止“药妆”这个概念,也是要把这类产品纳入中国的管理和法治轨道,以便保护消费者。因为“药妆”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关于疗效的宣传,因而吸引了很多皮肤本来就存在问题的消费者。但事实上,这些患者却因此耽误了治疗,皮肤问题愈加严重,结果大多只能自认倒霉,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在国内,与“药妆”接近的概念,应该是“特殊用途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2007年版)的规定,中国的化妆品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第二类是“特殊用途化妆品”。后者是指用于特殊目的且应当在外包装上注明符合国家标准的批准文号,包括育发、健身(减肥)、美乳(或丰胸)、染发、烫发、防晒、除臭、祛斑和脱毛产品。而且,此类产品应当申请“特殊用途化妆品”许可证。

  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许可当然管理是比较严格的,需要经过动物和人体试验,其中的项目包括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和功效评价检验。而对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可免予产品的相关动物毒理学试验。

  因此,中国不容许有“药妆”的概念和产品,也体现了行政和法律管理的一致性和长期性。消费者认准“特殊用途化妆品”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即可,不至于被“药妆”的概念所误导。澄清概念,是维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对于消费者自身来说,也应擦亮双眼,了解消费常识,不要被概念的炒作而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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