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批制售假烟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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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批制售假烟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2004年11月12日17:3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杨金志、张滢莹11月12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一批非法制造、销售假冒名牌烟草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一些人日前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原籍浙江温岭的来


上海:一批制售假烟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2004年11月12日17:38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频道杨金志、张滢莹11月12日报道:记者从上海市检察院了解到,一批非法制造、销售假冒名牌烟草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一些人日前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原籍浙江温岭的来沪务工人员瞿德夫,自2003年12月起,租赁上海晶菱玻璃仪器厂厂房,以每月300元工资并包吃包住为条件,招募了韩利娟等6名外来务工人员,在厂房内用从福建某地运输进沪的包装纸、商标,将杂牌成品散装香烟包装成盒,并装条、装箱,假冒“中华”、“红双喜”等香烟。

  2004年6月7日上午,因群众举报,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宝山分局和区公安分局派员赶赴现场,查获假冒的“中华”、“红双喜”等香烟5700余条,价值人民币67万余元(按批发价计),假冒的“中华”、“红双喜”香烟商标纸、条盒纸18万余张,价值人民币4.8万余元,并当场抓获现场负责人瞿德夫。瞿德夫到案后辩称自己不是假烟加工点的所有者,但从相关证据了解,招募工人、租借厂房、管理假冒香烟加工包装点等事务均由瞿负责完成,公诉机关认为其作为管理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无独有偶,今年8月,上海浦东新区检察院在与区烟草专卖局联系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卞某、李某于2004年5月以来,在浦东地区生产假冒“中华”、“红双喜”香烟,案值达人民币70万元,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浦东新区检察院遂于2004年9月向行政执法机关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区烟草专卖局将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上海市检察机关表示,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制售假冒品牌烟草外,制售有毒食品、假药案件和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等也屡有发生。上海市检察机关不久前公诉的10起同类案件,涉案金额即已达571万余元,涉及名牌服装、鞋类、皮具、知名计算机软件及药品等诸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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