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

国家之最 http://www.phb3.com/ 评论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文物破坏严重与保护不力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而文物具有典型的公共利益属性,完全契合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立法意图。青海省文物资源点多、线长、面广,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地方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文物破坏严重与保护不力的问题日益突出,亟待公益诉讼在依法保护文物方面及时补位,而文物具有典型的公共利益属性,完全契合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的立法意图。青海省文物资源点多、线长、面广,文物保护工作基础比较薄弱,一些地方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破坏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等问题时有发生。检察机关的介入破解了文物保护难点问题,补齐了安全责任短板,增强了文物执法督察效能。

  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境内的青海明长城遗址,修筑于明朝隆庆六年,主线全长4万余米,作为全国明长城的有机组成部分,已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因保存完整,被誉为“青海的八达岭”。近年来,该县某行政机关先后在青海明长城大通段朔北藏族乡马场段铺设输水管、网围栏,修建防火观察点,使明长城遗址遭到破坏。2020年3月,大通县检察院发现后,依法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该行政机关及时与大通县文物管理局协商,经县财政局批复后,拆除了防火观察点房屋,恢复了地块原貌。“文物是活着的历史,沉淀着一个国家和民族厚重的魂魄,保护文物本质就是保护历史,护佑文化传承。”大通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马福祥说。

  2021年7月,海东市平安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明长城平安段糜子湾烽火台整体保存状况较差,台体四壁均出现不同程度坍塌、裂缝、雨水冲痕,台体外缘南面无保护围栏,地基部分存在人工挖毁痕迹,西面有村民住宅院落,烽火台遗址面临人为与自然破坏叠加的威胁。该院及时向平安区文物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文物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植被清理、人工夯筑、顶面防护、裂隙修补等整治措施进行修复,并健全完善了其他5处烽火台及关堡的保护维修措施。

  “我省现有不可移动文物6411处,文物保护工作任重道远。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使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得到切实加强,增强了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也有效激活了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青海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说。

  2020年6月,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检察院干警现场查勘、调查取证和实地走访了县内夏琼寺、旦斗寺、阿河滩清真寺、青海明长城化隆段等4处国家级和1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相关情况,发现多处遗址未设立文物保护单位标识,另有两处遗址设立的文物保护单位标识石碑因年久失修破损残缺、字体脱落或模糊不清,无法识别。该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者积极行动,很快解决了上述问题。

  这些探索既推动行政机关把文物保护职责落到实处,也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的理论、制度和立法研究提供了实践样本。2020年3月25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分四个部分,从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提升公益诉讼质效和加强监督支持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强调要加强检察公益诉讼,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应当积极稳妥拓展检察公益诉讼范围”,探索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

  “《决定》的出台,以地方专项立法形式细化拓展了检察公益诉讼范围,标志着青海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

3号排行榜:青海: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历史

喜欢 (0) or 分享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