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都市”的官意与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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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哄而上的“刮风”,从来就不是件好事。提出一个如雷贯耳的口号,大家都来扛旗子,都来乘风,办什么事情都不会有好结果。现在,像上个世纪后五十年代那样全国性的、长时期、大规模的“刮风”是没有了,但局部的、短时间的“风”也未见停止过。争着要建设

  一哄而上的“刮风”,从来就不是件好事。提出一个如雷贯耳的口号,大家都来扛旗子,都来乘风,办什么事情都不会有好结果。现在,像上个世纪后五十年代那样全国性的、长时期、大规模的“刮风”是没有了,但局部的、短时间的“风”也未见停止过。争着要建设国际大都市即是一例。

  事实上,早在2005年初,建设部负责人就公开斥责了这股歪风,并以首都北京为例,批评某些地方不知天高地厚。北京当时刚出台的规划,也只是定位于“现代化国际城市”,而达不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标准。时隔六年,党中央机关报再度炮轰国内“大都市风”,并告诫城市化不能大跃进,想必是颇有深意的。

  对于建设国际大都市,舆论已不止于嘲讽,似乎已惹出公愤了。媒体只要拎出这个话题,难免引来一通口诛笔伐。很多事情一具体就深刻。我一直期待着媒体或研究机构能提供一个地级市建设国际大都市的样本,来深入剖析一只“麻雀”,看看这种“上嘴唇接天下嘴唇接地,不要脸式的牛皮”是如何吹出来的。

  我知道这个想法会招骂,是找扁,因为谁都不愿意当反面典型而成为众矢之的。其实,我决无挑刺、看热闹的企图,只是特别想知道,一个地方提出建设“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背后有着怎样的民意基础。毕竟建设“国际大都市”,说到底与百姓密切相关,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城市到底该怎么建,市民应该有说话的权利。

  可以肯定的是,在建设国际大都市这件事上,183个城市中不会有一个承认忤逆了民意,相反会百分之百、众口一词地标榜顺应了民意。至于是如何重视民意、采纳民意的,经验会“大大的有”。那“经验”足以让你相信,城市政府如果不带领市民迈向“国际大都市”目标,就是招骂、找扁。

  我无法判断的是,提出建设国际大都市的城市,有多少经过了人代会的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有多少举行了有市民参加的听证会、座谈会,或是就此进行过严格意义上的民意问卷调查。要说这些都没有,183个城市必然无一例外会不答应。问题是,明明是水月镜花的东西,咋就过了民意这一关呢?

  先做出决策,后进行调查,以验证人们支持决策的做法,在现实中并不少见。只不过这是异化的民意征集,在决策者眼中,民意也仅仅是美化决策的工具,是可以任意摆布的“小姑娘”。在这样的逻辑下,民意就异化成了官意,甚至是政府官员的“遮羞布”,成了愚弄公众和制造政绩的“道具”。我敢断言,荒诞不经的“国际大都市”计划,十有八九是如此出笼的。

  民意是执政党最可宝贵的政治资源,对民意的尊重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政府公共精神的体现。以权力扭曲民意,维护的是小集团的利益,损害的却是整个执政党的执政基础。民意被利用和扭曲,这不仅是对公共精神的背离,也是对责任和服务意识的放弃。长此以往,必将加剧官民之间的信任危机。

  明代进步思想家顾宪成未成名时,曾经遇到同乡、内阁学士王锡爵,王锡爵疑惑地说:“当今所最怪者,庙堂之是非,天下必反之。”顾的回答是:“吾见天下之是非,庙堂必欲反之耳。”意思是说,朝廷认为好的事,天下百姓却认为是坏的;朝廷认为坏的事,天下百姓反认为是好的。这反映了封建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矛盾对立的常态,也就是“官意”与“民意”的不合拍。而在执政党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工作的着力点与民意是不应该存在巨大偏差的。

  我们已进入一个民意高涨的时代。在一个权利意识日益觉醒、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的社会,民意越来越扮演起重要角色。如果倾听民意和呼声不仅仅是一种仪式化的表演,如果民意不被公权按“按需索取”,如果不是以官意去绑架民意,200多个地级市中有183个规划建设“国际大都市”的这股风,决计刮不起来。

3号排行榜:“国际大都市”的官意与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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