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军系列建议呼吁“治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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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涛)从呼吁土十条加快出台进度,到聚焦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再到完善污染场地修复审查及监理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今年两会的建议基本上都跟土壤治理相关。他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土地为万物之母,关乎国运。土壤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刘涛)从呼吁“土十条”加快出台进度,到聚焦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再到完善污染场地修复审查及监理制度,全国人大代表、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今年“两会”的建议基本上都跟土壤治理相关。他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土地为万物之母,关乎国运。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环境问题,修复治理迫在眉睫。

  “土十条”需加快出台进度

  刘正军称,十八大以来,国家对土壤污染防治问题日益重视。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强化工业污染场地治理,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的编制历尽波折,至今未能出台,已经严重影响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推进,必须加快出台进度。

  理由如下:首先是土壤污染形势严峻,治理刻不容缓。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国土资源部共同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点位超标率为19.4%,土壤污染防治已成为刻不容缓的重大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其次是“大气十条”“水十条”的成功经验可供借鉴。2013年下半年开始编制的“大气十条”发布仅用了3个月,“水十条”也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两个文件出台后,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第三是“土十条”文稿经反复修改完善,已具备出台条件。

  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迫在眉睫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田重金属污染治理,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并在湖南的长株潭地区率先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刘正军称,目前这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资金、技术、模式等多方面问题,需要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建议加快出台“土十条”。二、建议在国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考虑提取10%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用于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三、建议国家在推进耕地污染治理过程中,将第三方治理作为主导模式,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广长株潭的相关经验。四、建议结合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试点,支持在湖南省建设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利于更好地将治理示范与科技研发应用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污染场地修复审查及监理制度亟待完善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种高污染企业纷纷迁出城区,并在原址产生了大量的污染场地。在对这些污染场地重新开发利用前,必须先进行场地修复。刘正军建议,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出台前,由环保部先制定印发《污染场地修复工作审查及监理办法》,明确污染场地调查、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技术方案等文件的审查方式;明确修复工作进行期间,如何进行监理工作。此外,鉴于部分地区的审查委员的专业程度有限,建议由中央成立专家库。在各地方进行修复工作审查时,必须由中央的专家库中挑选,这样可以减少各地修复目标、修复技术评选的歧异,同时也可避免不当的人为干扰,加速国内修复产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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