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顺丰速运延迟派送致客户受损:只赔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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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年春节去云南的那次演出成功,我和我的合作伙伴可以取得一定收益。只因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延迟派送了我们邮寄的演出服包裹,导致我们在云南的演出泡了汤,不仅没有赚到钱,我们还跟策划演出的合作方产生了不愉快,让我们的形象、信誉都大打折

  “如果今年春节去云南的那次演出成功,我和我的合作伙伴可以取得一定收益。只因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延迟派送了我们邮寄的演出服包裹,导致我们在云南的演出泡了汤,不仅没有赚到钱,我们还跟策划演出的合作方产生了不愉快,让我们的形象、信誉都大打折扣。”3月19日下午,呼和浩特市民王先生对《你好·内蒙古》新闻客户端记者说,“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客服部经理祝倩表示只能赔偿我30多元邮费,我觉得这是对客户的冷漠,他们更是完全无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精神损失赔偿……”

  3月19日下午17时许,王先生向记者介绍道:“今年2月,我在北京时尚设计师工作室订制了几套精致的演出服,为了尽快拿到演出服,选择了顺丰速运进行邮寄。因节日加急,我还在基础邮资上多付了10元的服务费。2月11日是规定收货日,通过网上跟单查询,我获知邮件已于当日早晨到达呼和浩特市。随后,我们多次打电话催促送货,并告知顺丰速运负责投递的工作人员,‘我们是专业导演,包裹里是演出服,晚上7点多要赶飞机去云南参加演出,若不信可以开包验视’。而顺丰速运的工作人员则表示‘必保如约送达’。晚7点多,飞机就要起飞了,我们依然没有收到包裹。百般无奈下,我给顺丰速运客服人员发送了服务行业监督员证件和工作证件,以证明身份真实、所言非虚,谋求最后一线希望。但直至安检关闭,快递人员也未到场。”

  王先生补充道:“在云南文化交流期间,我还接到顺丰速运打来的几次电话,催促我签字接受邮包,我忍无可忍,难道我已经投诉了的案例他们没有做起码的记录,管理沟通如此脱节?我当即表示,虽然我有过替别人维权的专业经历,但这次将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叫板快递行业乱象。”

  据王先生介绍,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地区的公共事务负责人李根多次联系他要求当面致歉并进行商谈。他最初通过短信拒绝私下接触,表示“经由消协光明正大提出诉求”。

  “但我终于还是被李根的‘学习求教’恳求打动了。3月8日,双方见面。李根让我不要有思想顾虑,提出双赢的最佳建议。我认为,如果单纯索赔,怕顺丰速运公司领导不容易接受,可以采用赔偿加公益合作的解决方案,云南之行的有形无形损失赔偿,加上邀请顺丰速运参与支持众多热心人士共同策划的公众读书会、校园诗歌节等系列公益文化活动,享受文化现场的品牌广告、企业方阵、员工献艺、连带宣传,让顺丰融入城市文化生活,这些费用共计7万元。李根当场没有表达异议,说回去汇报,并随后请我传去书面版解决方案。为了避免嫌疑,我与伙伴们专门在方案中写明:不强求顺丰必须接受诉求。李根回短信说‘最迟在周五(3月11日)给我答复’。但几天过去,不见回音,我给李根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3月14日18时30分许,李根突然发来信息表示: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按行业规定无法赔偿。”

内蒙古顺丰速运延迟派送致客户受损:只赔邮费!

短信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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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截图

  3月16日晚,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发函表示:首先,我公司要为此次事件对王先生造成的困扰致歉。本事件起因是由于春节期间遇大雪天气以及春节运力问题,导致王先生的快递延误了0.5个工作日到达,我们对因为快递时效延误给王先生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但王先生的诉求已经超出了行业和我公司的各项理赔规定,我公司希望可以就此事跟王先生再次进行沟通。

  3月19日下午,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程盼对记者说:“这件事有专人负责处理。”随后,记者联系到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地区的公共事务负责人李根,李根说:“对于这件事情,我们只赔价格,不赔价值。如果一个储存着珍贵照片的U盘在邮寄过程中丢失了,这对于U盘的拥有者来说可能价值连城,可我们公司只能核实这个U盘的价格,然后做出相应赔偿。我们的行业标准都是通过邮政管理局审核验证通过的。顺丰速运对王先生这件事上的态度我们在3月16日晚间发出的函里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

  “3月17日上午,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派出一位姓甘的女性文员来到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科,没有留下任何明确的态度。呼和浩特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总经理程盼,当天下午,程盼以事务为由,派出客服部门经理祝倩出席调解,而祝倩带来的企业态度是:对因业务延误给王先生一行造成的文化交流损失,顺丰速运深表歉意,但对间接损失不予理赔,按照公司规定,只赔偿邮费30余元。”王先生对记者说。

  就此事,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再次建议顺丰速运主要负责人直面这起消费纠纷。3月18日下午,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洪峰赶到呼和浩特市工商局,表示企业可以考虑间接损失的赔偿。王先生说:“看到工商人员为消费者维权操心耗力,我不想更多占用公共时间资源,以及自己健康受损,所以适度让步,原本的7万元解决方案,包括了云南之行的损失补偿与邀请顺丰速运合办社会文化活动两部分,如果顺丰速运不愿参与赞助公益事业,可以剔除这部分内容。云南之行损失也酌情减免,回呼和浩特后连日来因此事导致的误工、误餐、身体不适与精神欠佳,维权成本越来越高,其实比演出损失更要紧,我一并折算,索赔金额折半处理。同时我不一定放弃对在后续争执过程中顺丰速运涉嫌侵犯名誉权行为的起诉。”

  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科科长李永成在3月19日18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内蒙古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在这件事上是有过错的,但还没有违法。昨天(3月18日),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王先生与顺丰速运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刘洪峰进行了商谈,王先生也再次提出了自己的诉求,顺丰速运一方则表示会将王先生的这份诉求带回公司商讨解决办法,尽快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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